政策背景:从“劝退”乱象到制度规制
2025年,四川省教育厅印发《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、复学、退学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明确规定: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“劝退”学生。这一新规的出台,是对近年来部分学校“隐性退学”、成绩导向“劝退生”行为的制度性回应,也体现出国家层面加强教育公平、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的强烈信号。
据《中国教育公平监测报告(2024年)》披露,在一些基础教育薄弱地区,存在个别学校对学习困难、行为偏差或家庭条件特殊的学生进行“暗示性劝退”现象,严重违反《义务教育法》相关规定。此次四川出台细化制度,从程序、主体、理由到监督机制进行明确,旨在建立更具人文关怀和法律保障的学生管理体系。
“不得劝退”具体怎么落实?新规操作细则解读
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,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对在籍学生提出任何形式的“退出建议”,包括但不限于建议转学、转职校、留级、休学等变相“劝退”行为。只有在学生及家长自愿、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,方可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。
具体规定包括:
- 学生因健康原因需长期治疗,须出具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,经学校批准后方可休学。
- 退学仅限于因迁移出国、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,且需学生本人及监护人共同书面申请。
- 所有休学、复学、退学须由校长签字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。
这些操作细则大大压缩了学校“自由裁量”空间,强化了对学生受教育权的制度性保护。
“教育包容性”成为新方向:弱势学生不再被边缘化
四川此番改革,是对教育包容性理念的积极响应。教育包容性强调:无论学生背景、能力、性格如何,学校均有责任为其提供支持和发展平台。现实中,成绩落后、行为特殊的学生极易成为“劝退”目标,而这些恰恰是最需要教育系统支持和接纳的群体。
新规明确提出学校应建立“学困生支持机制”,包括心理辅导、个性化教学计划、小组陪伴式学习等举措,而非简单“劝退了之”。这是从“淘汰机制”向“成长支持机制”的根本转变,有助于构建更具温度与责任的教育生态。
学校的责任转变:从管理学生到服务学生
传统意义上,学校被动接受学生、以成绩为导向管理学生。新规要求学校从“管理型机构”转向“服务型组织”,加强对学生的关注、理解与干预能力。例如,一名成绩后进但行为端正的学生,不应被边缘化,而应获得更具针对性的课程资源与教学安排。
四川省还要求各地学校设立“学生事务协调小组”,由德育主任、心理教师、班主任和家长代表组成,对学生可能出现的休退学申请进行多维度研判,确保每一次“离开”都出于必要而非推诿。这也为校内学生管理制度建设提出更高要求。
家长与社会:教育公平共治的关键一环
政策实施效果,不仅取决于学校,也与家长的教育观念密切相关。当前,部分家长在面对孩子成绩波动或适应困难时,倾向于“换环境”而非“促成长”,一定程度上也助推了“劝退文化”的滋生。
新规通过强化“过程公开、责任追溯、程序合法”,也倒逼家长、社会共同承担教育公平的责任。例如,所有退学材料需签署“双方声明”,确保每一次变动在“知情—同意—备案”环节完整合规,这对提升家庭教育责任意识具有正面引导作用。
制度保障之外:能否落实仍需监督力量
“不得劝退”政策要落地,还需强有力的监督体系。四川省同步出台了《义务教育在籍学生管理信息平台升级方案》,实现学生状态全程可追溯、动态可查询。任何异常流动必须在线报备,避免“表面在籍、实质劝退”。
此外,教育纪检力量也将同步介入学生退学案件的抽查制度,对被举报学校进行现场复核。教育厅还将不定期公开“学生去向年报”,接受社会与媒体监督,共建阳光教育生态。
Q&A:关于“不得劝退”改革的典型问题
Q1:如果学生严重违反纪律,学校真的无法处理吗?
A:新规并未剥夺学校对违纪学生的教育管理权,学校仍可依规开展纪律处分、行为干预、家校联动等管理措施。但不能通过“变相劝退”方式将学生排除出教育体系。
Q2:是否所有学生都不能退学?
A:不是。对于确因健康、出国、家庭迁移等客观原因确需退学的学生,可按程序申请退学。重点是退学必须基于学生和监护人自愿,不得由学校主导或诱导。
Q3:学生长时间休学后如何复学?
A:学生休学期满应及时提出复学申请,学校需在接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与安排,确保学生顺利回归课堂。同时,复学后应提供心理辅导和学业衔接支持,帮助学生平稳过渡。
本文数据来源:四川省教育厅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、复学、退学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中国教育公平监测报告(2024)、中国教育报公开报道
白名单123 - 汇聚权威青少年竞赛信息,提供一站式参赛指南。提供赛事政策解读、红领巾奖章解读、完整名单、参赛指南、升学规划建议及深度资讯。助力家长和学生精准选择、科学备赛,提升综合素质与升学竞争力!